2021年的时候,湖南省在执行《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市民带狗出门必须把绳子拴好,及时清理排泄物,也不能让狗进那些不让进的地方。到了2023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又对动物伤人的事儿管得更严了。这次出事的地点是湘乡市新湘路的一个娱乐场所,时间是1月20日晚上9点多。湘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马上就派人去现场控制了局面,当时那只马犬已经被执法人员给抓住了。 当事人邓某当时就是直接把他养的那只大型工作犬带进了那家娱乐场所,全程都没给狗戴上束犬绳或者防护罩这类基本的防护措施。那只马犬性子比较活跃,咬合力也大,在里面突然失控攻击了顾客,导致4个人受伤。伤者很快就被送到了医院治疗。 经过调查发现,邓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法里面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这条款明确说饲养人在公共场所必须给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办案民警觉得这就是因为主人没管好导致多人受伤,情节比较重的那种违法情况。 据了解新法对养犬管理的责任划分得更细了,把没采取措施就伤害人的行为给界定为了行政处罚的范畴,最多能拘留十天还要罚款五百块。现在全国各地都有规定禁止带大型或者烈性犬去商场、餐厅这种人多的地方。 法律专家说这案子有三点警示意义:一是养狗的人必须有法律意识,在公共场合得管好自己的狗;二是场所的经营者也得加强安全管理,及时阻止违规带狗的行为;三是新法规出来后执法力度肯定会加大,以后的违法成本也会更明确。 邓某被抓之后也承认自己做错了还认罚。最终湘乡市公安局给他定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现在受伤的几个人治疗下来没什么生命危险了,赔偿的事儿还在谈。这次的事又给公共场所的安全敲了个警钟。 以后大家在享受养宠物权利的时候也得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公共场所的安全不光靠经营者和消费者维护,还得靠执法部门一起努力。只有把法律规定变成日常生活里的自觉习惯,才能避免再发生这种伤人的事,才能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