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一小区业委会面试物业经理并"退回"人选:边界与共治引关注

近日,杭州市钱塘区一住宅小区张贴的公告引发关注。业委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公司提名的项目经理进行面试后予以否决。这个举措打破了传统物业管理模式,在杭州多个业主群组中引发讨论。 长期以来,项目经理的委派属于物业公司内部权限。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统计显示,2023年全市仅有12%的物业服务合同包含人员任免条款。该小区能够实现"面试否决",源于去年物业招标时,中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项目经理须经业委会面试合格"。 小区业委会成员表示,这是契约精神的体现。该小区前任物业因服务不达标未获续聘,新物业招标时特别将管理人员准入机制写入合同。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孙伟伟律师指出,此类约定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畴,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具有合同效力。 这一事件反映出业主自治意识的提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数据显示,近三年业委会针对物业人员的投诉年均增长37%,2023年主城区发生21起业委会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案例。拱墅区某小区通过建立项目经理履职评分体系,使物业投诉率同比下降43%。 但也有不同声音。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过度介入人事管理可能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萧山区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表示,专业事应交由专业人做,业委会应侧重监督服务质量而非具体人事。这种观点在《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研讨会上也曾引发争论。 面对争议,西湖区某小区探索出新模式。该小区建立由业委会、业主代表、物业总部组成的联合考评小组,对项目经理进行360度评估。这种模式既保障业主知情权,又尊重企业用人权,实施两年来物业费收缴率保持在98%以上。

杭州小区业委会面试物业经理的实践,反映了业主参与小区治理意识的提升,也表明了从被动接受向主动把关的转变。项目经理的素质确实直接影响小区管理质量和业主生活体验,该趋势值得肯定。 但推进这一做法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需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充分沟通达成共识。最理想的状态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人事选任的参与机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合作,而不是事后对抗。只有当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成为真正的合作伙伴,小区治理才能实现共赢,业主的居住体验才能得到真正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