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危险驾驶犯罪一直是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问题;醉酒驾驶因其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涉及的负责人日前介绍,检察机关将危险驾驶犯罪防控作为常见多发犯罪打击治理的重点工作,通过规范执法、精准施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执法标准上,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行醉驾认定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统一执法尺度,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题培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醉驾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编发典型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办案指导体系。同时,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情况,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深入研究醉酒驾驶低速电动车等新型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确保法律适用与时俱进。 从数据看,这些措施的效果显著。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23万余人,同比下降22.1%;提起公诉21万余人,同比下降17.2%。该下降趋势表明,通过检察机关的严格执法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危险驾驶案件数量的下降,既反映了法律威慑作用的发挥,也说明了公众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有一点是,醉驾治理的成功经验已经超越单一领域,为更广泛的犯罪治理工作提供了借鉴。检察机关以此为基础,积极探索轻微犯罪的梯次归责和治理模式,即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情节,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既维护法治底线,又体现人文关怀。这一创新思路有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检察机关在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其他常见多发犯罪的防控工作。针对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打击治理,使这些犯罪的数量明显下降。此外,检察机关还专项治理婚恋诈骗、新闻敲诈等侵财犯罪,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积极参与打击跨境赌博犯罪、"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犯罪防控体系。
从危险驾驶案件同比下降到婚恋诈骗、文物犯罪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可以看到依法惩治与综合治理正在形成合力。社会治安治理的成效既来自对犯罪的有力打击,也来自规则更清晰、协同更紧密、预防更靠前。持续在标准统一、源头治理与公众参与上久久为功,才能让法治红线更明确、公共安全更稳固、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