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我国水上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入新阶段。
这一创新举措通过执法司法协作,在全国范围内系统性构建水上纠纷解决新机制,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注入新动能。
当前,随着我国水运事业快速发展,水上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样化、主体复杂化、影响扩大化等特点。
传统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亟需建立更加高效便民的多元化解机制。
船员劳动争议、海事事故赔偿、港口作业纠纷等问题频发,不仅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制约着水运行业健康发展。
面对这一现实挑战,两部门创新工作思路,构建起覆盖全国沿海、长江流域和其他内河水域的解纷网络。
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共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形成了以海事法院和海事系统为主体,联动人社、司法、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的协作格局。
这一体系突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在具体实施中,各地解纷中心坚持"调解挺前、诉讼兜底"的分层处理模式,通过深化"四进"走访活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同时,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场地,推动解纷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群众化解纠纷"最多跑一地"的便民目标。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使海事监管数据与司法审判数据实现互联互通,大幅提升了纠纷处理效率。
天津大沽口海事局处理的船员欠薪案例充分展现了这一机制的实效。
面对涉及12名船员、总额72万余元的劳动纠纷,海事局与海事法院协同作战,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在一周内实现欠薪足额发放。
这一成功实践体现了"行政调解固定事实、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的程序创新,既保障了船员权益,也降低了企业成本。
该机制的建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整合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社会调解等多种资源,形成了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有效提升了治理效能。
这不仅有助于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更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展望未来,随着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将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深化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流程,这一创新机制必将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水上交通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水上纠纷的治理水平,既关系到群众切身权益,也折射出行业运行的制度成熟度。
以协同机制打通行政调解与司法保障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不仅是对个案的高效处置,更是对社会治理体系的一次能力升级。
面向未来,持续完善规则衔接、数据共享与人才支撑,把预防做在前、把矛盾化在小,才能让法治成为航运发展最可靠的“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