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给别人的人提个醒:这种行为不太可能得到法律保护,别随便乱送钱

2025年3月,丈夫王某在2017年8月至2025年3月近八年的时间里,通过微信给一个叫郭某乙的女子转了117,362元。妻子郭某甲在丈夫去世后发现了这个情况。郭某乙是个连锁面馆的员工。她和王某说这笔钱是郭某在她那里消费储值、买礼盒还有储值卡的费用。不过她没拿出像样的证据,比如消费记录、储值卡明细什么的。法院仔细查了下,发现这笔钱不仅金额大、频率高,而且是单方面给的,没看到明显的回报。所以法院觉得这就是个无偿赠与。 这笔钱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赚的钱是夫妻共有的。王某把这么多钱给一个外人,而且是持续好几年,没有经过妻子同意,这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了。郭某甲后来知道了这笔转账也明确表示不追认。郭某乙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王某无权处分这笔钱。所以法院认为这个赠与行为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应该认定为无效。 最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王某生前给郭某乙的赠与行为无效;郭某乙要把117,362元还给郭某甲;驳回了郭某甲要利息的请求。这次判决不仅维护了原告的财产权,也让大家明白法律保护家庭财产的重要性。这告诉大家,夫妻共同财产得双方商量好了才能动,尤其是不能随便给婚外异性大额财物,这种做法法律是不认的。 这个案子的结果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婚姻关系里要讲诚信和共同处理财产。它给那些打算随便把钱给别人的人提个醒:这种行为不太可能得到法律保护。大家还是得重视财产管理,别随便乱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