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偷录留了条活路,只要不踩到这三条底线

打官司的时候,证据可是定胜负的关键,好多人一想到有啥纠纷,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录下来,觉得现场声音能帮大忙。可这录音真能拿到法庭上去当铁证吗?其实挺难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里早就把录音列为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了,也就是给它发了身份证,所以它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关键问题在于这个录音是怎么来的,到底合不合法。 很多人担心自己偷偷录音会被对方发现,那录音还能算数吗?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给偷录留了一条活路,只要不踩到这三条底线: 第一,不能严重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要是你偷偷把麦克风塞到别人熟睡的卧室里录隐私对话,法院肯定会觉得这是侵犯隐私,把这个证据给排除掉。 第二,不能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比如你去诱导人家说行贿的细节,哪怕对方是自己愿意说的,也可能因为手段违法而被认定无效。 第三,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像那种骂人、威胁的侮辱性录音,就算对方承认了,也会因为有伤风化被排除掉。 总之,只要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就跟一把开了刃的刀一样好使;如果是偷偷录下来但又守住了“三不”底线的录音,也能当作武器。区别在于:前者直接就能上阵用了,后者还得先磨掉点瑕疵。其实制定这些规则不是为了不让大家取证,而是为了让每一句话都能在阳光下经得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