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李某,他向合肥检察申请监督,因为不满一审判决要求他偿还120万元的借款。 李某说,他觉得庭审中出示的借条是自己被胁迫写的,还怀疑自己的签字真实性。 可他一直没拿出证据,也没申请笔迹鉴定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这次事件的关键是要弄清钱的去向和实际用途。 由于借贷发生在十多年前,联系方式都变了,调查起来挺难。 但检察官们没放弃,他们耐心核实,多方沟通,终于联系到了关键的人。 他们通过银行流水的转账附言内容找到了突破口,查清了真相。 结果发现法院的判决没问题。 包河区检察院给了李某充分的解释,让他感受到了司法公正。 他们没立刻驳回申请,而是先跟他说清楚法律道理。 最后李某决定撤回监督申请。 近年来包河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严把事实和法律关。 对那些判决正确或者没大问题的案件,他们会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再做决定,还会耐心解释清楚。 这个稿子是合肥检察新媒体出品的,编辑是茹涵,审核是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