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进入关键阶段,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与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成为影响发展质量的核心变量。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审判数据显示,司法机关正通过破产审判和证券监管两大司法抓手,系统性破解制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各级法院去年对2.9万家"僵尸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江苏等地法院重点清理钢铁、煤炭等高耗能行业案例颇具代表性。值得关注的是,破产审判已从单纯债务清理升级为综合改革工具。佳木斯某公司重整案不仅化解6亿元债务,更推动环保设备升级;黄冈中院首创的"生态友好型破产"机制,使重整企业单位能耗下降30%,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这种将环保责任嵌入企业重生创新实践,为落实"双碳"目标提供了司法样本。 证券市场监管上呈现案件数量激增态势。2025年证券纠纷受理量同比上升63.6%,财务造假案件占比高达94.8%。南京中院对金通7.7亿元赔偿判决等典型案例,标志着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开始释放震慑效应。这种"聚沙成塔"的集体诉讼模式,有效破解了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高的难题,将违法成本提升至市场难以承受的程度。 深层分析表明,两类司法实践存在内在关联:破产审判着力解决资源配置的"存量问题",证券监管则重在遏制市场失序的"增量风险"。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涉及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司法机关正通过裁判规则创新,构建"破立并举"的法治生态——既畅通落后产能退出通道——又严惩市场违规行为——形成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闭环。 前瞻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建议》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司法机关或将更强化三项职能:完善跨区域破产协调机制,建立证券违法线索大数据系统,探索环境责任与企业信用修复衔接制度。这种系统化司法供给,将为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更精准的法治支撑。
无论是通过破产审判推动低效企业有序退出,还是借助证券司法严惩财务造假、保护投资者权益,核心都在于运用法治手段调整市场预期、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只有让要素流动更加顺畅——让守法诚信成为制度优势——才能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保障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