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工人是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技能人才的规模、结构与质量直接影响产业竞争力。但现实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职业发展通道不够顺畅,技能评价与岗位晋升衔接不足;创新成果从"车间创意"到"产业价值"的转化链条不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有待健全;社会认同和待遇激励仍需强化。如何把这些有效做法制度化,成为地方治理与产业发展的共同课题。 针对这些问题,青岛以立法方式给出系统性回应。2月2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已由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法规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及社会各方的责任,把联合推进机制纳入法治框架,实现了从政策推动向制度保障的转变。 立法发力既是产业升级的现实需求,也是治理方式现代化的要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更加迫切,特别是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涉及教育培训、技能评价、劳动关系、人才服务等多个环节,单靠部门推动容易出现"碎片化"问题,需要通过法规将成熟经验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治理体系。条例起草过程中多轮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说明了问题导向。 条例的实施有望在三个层面产生带动效应。在制度层面,将既有改革成果固化为法律条文,把联席会议、企业自主评价、工匠培育等有效做法纳入法规框架,与国家部署相衔接,提升政策连续性。在人才层面,继续打通"学技能—评技能—用技能—涨待遇"的闭环,通过完善高技能人才支持政策、健全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技能要素参与薪酬分配,提高产业工人的获得感与职业荣誉感。在产业层面,强化以技能人才支撑实体经济的导向,促进企业把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与工艺改造紧密结合,推动"制造优势"向"智造优势"跃升。 条例明确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政府部门应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围绕产业规划同步配置人才规划和培训资源。企业应强化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在岗位标准、评价体系、晋升通道、薪酬激励等建立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技能竞赛、创新工作室、劳模工匠选树等平台与职工需求精准对接。社会各方应促进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需求有效匹配,打通从课堂到车间的一体化链路。 随着法规落地,青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将进入更加稳定的制度供给期。当地提出聚力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深化工匠人才培育,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未来一段时期,围绕产业链优化人才供给、围绕技术迭代升级培训体系、围绕价值创造完善激励机制,将成为提升产业工人队伍质量的重点方向。随着制度持续完善、资源投入加大和协同机制顺畅运行,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将加快成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关系到国家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质量。青岛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系统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既巩固深化了改革成果,也是对新时代产业工人工作的创新探索。这个举措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表明通过完善法治保障、强化制度设计、凝聚多方合力,完全可以为产业工人成长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进而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