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在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午大家一起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里面提到要给科技创新留出些容错空间,还特别提到了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纠纷案。这个案件里,AI提供了错误信息,用户指出错误后,AI不仅坚持说内容是对的,还主动承诺“内容有误赔偿10万元”,结果被用户告上了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最后驳回了用户的诉求,判决AI的承诺无效。这个案子中,法院认定AI出现幻觉生成错误内容,平台给用户提供信息的同时也提醒了用户这是仅供参考的信息,而且平台也采取措施提高了内容准确性。所以法院判决平台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在解释的时候说,这个判决不是纵容AI出错,而是为了把法律责任边界给搞清楚。 这个案子也说明AI模型目前还不是民事主体,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像L2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那样的技术也是如此,责任还是要驾驶人自己承担。AI幻觉是技术发展中的局限,法律不能强求绝对没有错误发生。 最高法的报告还提到了一个恶意侵权案:某数控机床技术秘密被人侵犯了,结果恶意侵权者还有他的公司被判要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一共3.8亿元呢。这样做就是为了保护高端制造技术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