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饭圈”非理性消费现象向低龄群体蔓延,呈现出组织化动员、情绪化裹挟、资金流转隐蔽等特点。
一些未成年人价值观与消费观尚未成熟,容易在“打榜”“冲销量”“应援集资”等话术引导下频繁投入金钱,甚至出现以家长账户或他人信息注册消费、夜间集中下单等风险行为,既损害家庭财产权益,也扰乱网络消费秩序。
本案中,2007年出生的小童系某偶像团体成员A的粉丝。
1999年出生的阿伟同样崇拜A,并担任其应援团队负责人之一。
阿伟在某线上平台开设网店,以较高价格售卖与A相关的“周边物品”及服务,并将店铺收入用于购买应援专辑,以获取专辑附赠的投票权益用于“打榜”。
案发时,小童尚未成年,其使用母亲及好友手机号注册平台账号,在数月间于多家店铺累计消费近15万元,其中短短一个月在阿伟店铺消费6万余元,且下单时间多集中在夜间。
多笔大额消费被母亲发现后,家长与平台、商家沟通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从案件争点看,核心在于涉案网络交易合同效力及款项返还范围。
承办法官指出,阿伟作为网络产品与服务提供者,名义上提供“周边物品”交易,实质上却以交易形式为“打榜应援”筹集资金,带有明显的变相集资、诱导性消费特征。
法院一审判决阿伟返还小童43600元,二审维持原判。
该裁判释放出明确信号:以“周边售卖”掩盖的筹资行为并非普通商品交易,若涉及未成年人非理性大额支出、交易目的与内容明显偏离正常消费,相关主体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透视这一事件,问题的形成并非孤立。
其一,部分应援组织将追星行为“任务化”“竞赛化”,通过“冲榜”“守护”等叙事强化群体压力,使消费被包装成“忠诚度”与“归属感”的证明。
其二,网络交易链条便捷且碎片化,夜间下单、虚拟服务、模糊定价等手段降低了家长发现与平台风控的及时性,未成年人更易陷入连续性、冲动性消费。
其三,个别经营者利用粉丝心理牟利,将资金流向与用途进行“内部化解释”,弱化了消费风险提示,甚至把“筹资”合理化为“共同目标”。
其影响不止于个案层面的退款纠纷。
对家庭而言,大额追星消费可能造成经济压力与亲子冲突;对未成年人而言,容易诱发错误金钱观和攀比心态,形成对“以消费换认同”的路径依赖;对市场秩序而言,若“变相筹资”在平台上以交易外衣长期存在,可能滋生价格虚高、虚拟履约不清、售后难等问题,侵蚀网络消费生态;对社会层面而言,畸形“饭圈”文化若缺乏治理,可能进一步催生网络暴力、群体对立等外溢风险。
治理之策需要多方协同、标本兼治。
首先,平台应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完善大额支付提醒、夜间异常交易识别、同一用户短期高频下单预警等风控措施;对疑似以商品交易名义进行应援筹资、投票权变现的店铺与账号,加强审核、限流、封禁及证据留存,并畅通未成年人消费纠纷处置通道。
其次,监管与行业自律应推动规则落地,针对“集资式应援”“虚拟权益变相销售”等灰色地带,进一步明确边界、压实责任,形成可执行、可追责的治理闭环。
再次,学校与家庭应加强消费教育与媒介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理性看待偶像与网络社群,建立预算意识与风险意识;家长也应注意账户支付权限管理,避免让未成年人轻易获得大额支配空间。
最后,文娱行业相关主体应以健康导向推进粉丝文化建设,倡导以作品和专业能力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减少“数据竞赛”对未成年群体的刺激与绑架。
从趋势看,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个人信息与支付安全治理持续加强,司法裁判与平台规则的联动将更为紧密。
类似案件的裁判思路也提示各方:对未成年人参与的非理性消费行为,应在尊重正常网络交易的前提下,更加关注交易真实目的、履约方式与诱导因素,防止“披着交易外衣的筹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未来,只有在法律约束、平台治理、家庭教育与社会倡导共同作用下,才能推动网络文化生态向更清朗、更理性方向发展。
这起案件折射出文娱产业发展中的深层矛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推动行业规范,体现了法治建设的前瞻性。
但根本解决之道,仍需家庭、学校、平台和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构建健康理性的文化消费生态。
当追星不再是金钱的较量,偶像产业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