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这事儿在网上火了。说是河北邢台有个男的,花了三十多万彩礼把老婆娶回家,结果婚后老婆一直不肯同房,他就把老婆告上法庭了。法院觉得双方感情还没破裂,证据也不够充分,就没判离婚。这下男方家里不干了,租了礼炮车跑到女方家门口去抗议。 这事让很多人都在议论,同居不同房能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呢?我找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贺海燕律师聊了聊。贺海燕说,《民法典》规定,离婚案子必须先调解,只有感情真的没了,调解没用了才能离。说白了,“感情破裂”是法院判离的唯一标准。虽然同居不同房可以作为离婚的事实依据,但光凭这个一般很难直接认定感情破裂。法律也没把性生活义务明文写进去,不过学理上和实践中通常都认为这是夫妻义务的一部分。 贺海燕还提到,法律列举了重婚、家暴这些具体情形才判离。单纯不同房没在上面。但如果一方长时间没正当理由拒绝同房,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不过法院通常会要求这种拒绝得持续很久、有主观恶意,而且沟通也没用。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是因为生病或者心理问题不肯同房,法院一般不会算成感情破裂。那“五金”算不算彩礼呢?贺海燕解释说,“五金”到底算不算要看当地的习俗和给钱的目的。根据司法解释,彩礼是指为了结婚按照习俗给的财物。“五金”在很多地方都属于婚俗的一部分,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范畴。但具体还要看给的时间、当地风俗还有物品的价值。 如果真的要给彩礼了,最好把证据留下来防着纠纷。贺海燕给出了一些建议:可以签个书面协议;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时候备注一下用途;让双方亲戚或者媒人在场见证;买“五金”的时候留好发票;还有把双方聊彩礼的微信短信记录下来;最后让对方写个收条列明细。 还有就是关于返还彩礼的问题。双方结了婚又一起生活过的话,一般离婚时是不支持退钱的。但如果是刚结婚没多久生活时间短、彩礼给的又多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实际用了多少嫁妆、双方有没有过错、当地风俗怎么样来决定退不退或者退多少比例。 说到男方这次的“讨说法”行为到底会不会犯法。贺海燕说男方家人这么干已经涉嫌违法了,可能会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在别人家门口放礼炮、吵吵闹闹干扰了别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算是侵犯隐私权;要是把女方名声弄坏了还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女方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钱甚至赔精神损失费。 另外从治安管理法的角度看这也属于违法行为,警察可能会给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处理。如果情节恶劣的话还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被骚扰的人可以选择报警留证据,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禁止他们靠近自己的住处。 最后想说的是我们的四川记者张任姣和责编王萌为大家带来了这个新闻还有其他精彩内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