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公告,披露道外区1014名参保人员存在死亡后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公告显示,多领金额从几十元到近6000元不等,其中最短多领1个月,金额约65元;最长多领时间跨度较大,最高金额达5974.74元。由于部分人员或家属无法联系或不配合退款,社保中心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要求对应的人员在30日内办理退款手续,并明确了逾期不处理的后果。
这起事件反映了社保管理精细化的必要性。在老龄化背景下——既要保障基金安全——又要方便群众,考验管理智慧。该案例提醒各地社保机构,必须加强技术支撑、完善制度、增强法治意识,才能确保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