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连续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立法提案及技术细则,拟自2026年起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并计划2028年将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等180种下游产品纳入管控范围。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该机制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对中国产品设定的碳排放默认值较实际水平虚高30%-40%,且逐年递增的算法设计脱离中国新能源技术快速发展现实;二是将监管链条延伸至下游产业的单边扩权,远超应对气候变化的合理边界;三是在放宽欧盟内部燃油车禁令的同时,对外构筑绿色贸易壁垒,暴露政策逻辑的自相矛盾。
分析表明,欧盟此举深层动因在于重塑竞争优势。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欧盟制造业能源成本较美国高出20%,其碳市场覆盖行业碳排放量近十年仅下降9%,落后于中国15%的降幅。
通过将碳成本转嫁至进口商品,欧方试图缓解本土企业竞争压力。
但这种"气候保护主义"将产生三重负面影响:首先,据清华大学气候研究院测算,CBAM全面实施后,中国对欧出口的钢铁、化工等产品可能面临年均50亿欧元额外成本;其次,破坏《巴黎协定》确立的"国家自主贡献"原则,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超出能力的减排责任;更严重的是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目前美、日等发达经济体已启动类似机制立法程序。
面对这一挑战,中方展现出"两手应对"的清晰路径。
在原则立场上,商务部明确要求欧盟遵守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纠正歧视性条款,并援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差异化责任。
在实际行动层面,中国正加速构建自主碳核算体系,生态环境部近期已发布24个行业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同时深化"一带一路"绿色产能合作,2023年对外清洁能源投资同比增长42%。
专家指出,中国光伏组件、风电设备等绿色产品已实现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比欧盟同类产品低15%-20%,这为应对碳壁垒提供实质性支撑。
国际观察家注意到,全球气候治理正面临规则重构的关键期。
欧盟碳边境机制与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形成政策合流,可能加剧"绿色补贴竞赛"。
但中国社科院专家强调,2022年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球38%,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8年全球第一,这些实质性减排成果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正道。
中方提出的"双碳"目标与欧盟碳市场改革本质区别在于:前者依托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后者依赖贸易手段转移减排成本。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在应对气候变化与维护贸易公平之间找到平衡。
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合作,而不是相互指责和设置壁垒。
真正的绿色转型应当建立在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不同国家的发展阶段和历史责任。
中方的立场既体现了对全球气候合作的承诺,也坚定维护了国际规则的权威性和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
国际社会应当以此为鉴,在推进气候行动时更加谨慎,避免让环保政策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共同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