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作为新兴商业业态,在促进消费、拉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行业快速发展,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也随之出现,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舒玲敏在1月30日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经过一年的专项治理,直播电商行业乱象已得到初步遏制,但规范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
为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首先是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
随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管部门将督促直播电商平台严格履行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等十项法定义务。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定出台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国家标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边界,确保平台在把控商家准入、监督主播行为、处置违法内容等方面切实发挥把关作用。
其次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综合运用提级管辖、指定管辖、跨领域跨区域指挥调度等手段,组织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部门推出了"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时核查商家、主播、平台三方的责任。
这一创新举措打破了以往单一追究某一方责任的模式,建立起覆盖整个直播电商产业链的责任体系,有助于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管。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将针对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入驻商家核验登记义务专项行动,对平台履行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定期更新等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摸排,对商家资质证照、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确保平台上的经营主体真实合法。
第四是充分运用新型监管工具。
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各地用好流量监管等新型监管工具,在依法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及时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等处置措施。
这种"行政处罚+平台处置"的联动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违法主体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从源头上提高违法成本,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从监管思路看,市场监管总局的举措体现了系统性、协同性和创新性。
系统性表现在覆盖平台、商家、主播全链条;协同性体现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指挥调度;创新性则在于运用流量监管等新型工具,适应了直播电商的新特点。
这些举措的实施,有望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直播电商正经历关键转型。
此次监管升级既体现"包容审慎"的治理智慧,更彰显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在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背景下,如何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将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久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