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常态化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指出,各地检察机关要在常态化斗争中坚持严格依法、不漏不凑的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两类主要形式。
其中,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陶某彬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代表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闪某招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和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则反映了当前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
这些案例的发布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办案参考和工作指引。
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过程中,区分不同犯罪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成为关键。
最高检强调,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必须依法从严惩处,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从宽处理的适用条件,防止因为程序问题而导致实质不公正。
同时,对于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即那些利用公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便利、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协同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保护伞"无处遁形。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处理黑恶势力参加者时,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程度、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依法进行区别对待。
这种区分处理方法既体现了法治精神,也符合实际情况。
一些被胁迫、欺骗参加黑恶势力的人员,与主动参与、积极实施犯罪的成员应当有所不同,这样的区别对待有利于鼓励更多人员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也有利于实现法治的最终目标。
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检察机关要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形成系统性、整体性的打击格局。
这要求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直接犯罪行为,更要深入挖掘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切断黑恶势力的"政治庇护链"和"经济利益链"。
通过规范化办案程序、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扫黑除恶既是法治命题,更是民生工程。
最高检以典型案例释放出“常态化打击不松懈”的明确信号,既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司法保障。
这场持久战的深入推进,将不断检验司法机关的治理智慧与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