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咸阳礼泉县一起因“疑似误判偷窃”引发的消费纠纷引发关注。2月2日,两名14岁初中女生在当地一家零食店购物并完成付款后,离店不久被店员叫回,理由是监控画面“疑似显示偷拿”。随后,店方对两人进行核查并要求其在店内停留20多分钟。期间,一名女孩因身体不适提出联系家长,未获同意。两人最终在众目注视下自行打开背包以证清白。事后,孩子情绪受到明显冲击,家长到店交涉并提出查看、留存监控证据,店方未予提供,仅称“误会,愿意道歉”。警方后续核实,两名女孩并无偷窃行为。问题在于,门店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采取了明显不当的处置方式。商业场所开展防损本属正常,但前提是依法依规、尊重人格、程序得当。对疑似行为的核查应以事实为依据,并尽量降低对当事人的影响,尤其面对未成年人,更应避免在公共场所采取可能造成羞辱与恐惧的做法。将未成年人长时间留在店内、限制其与监护人沟通,并以“当众翻包”替代规范核验,容易把内部管理问题演变为对个人权益的侵害,甚至引发“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的质疑。
一起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暴露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链条上的漏洞。在法治社会中,任何个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尊严都不应因“怀疑”而被轻易伤害。商家行使管理权必须守住法律边界,监管部门也应依法督促纠偏、明确责任。只有让每一次“误会”都经得起事实核验、程序检视与必要追责,类似事件的代价才不会白白发生,教训也才能真正转化为更成熟的公共规则与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