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系统创新普法模式 为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

问题——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法治宣传面临对象更广、需求更细、场景更多元的新形势;一上,公众对生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合规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需求显著增加;另一方面,信息传播碎片化带来“知法不深、懂法不透、用法不准”等现实痛点。如何把普法工作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遵循、可操作的社会共识,成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原因—— 普法实效的关键于责任链条是否拧紧、供给内容是否对路、传播方式是否贴近。济南市检察院在推进“八五”普法中,着力从机制、能力、平台三上破题:其一,强化顶层统筹,组建普法工作领导机制,细化实施意见与分工,形成上下贯通的推进体系;其二,推动以上率下,健全市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面向基层群众和一线单位了解法治需求、回应关切;其三,夯实专业支撑,通过“济南检察大讲堂”等活动开展系统培训,推动队伍能力与普法任务同频提升。数据显示,全市共有51人获得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130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为普法与履职融合提供了人才保障。 影响—— 随着机制完善与能力增强,普法的落点更加聚焦“检察职能所能、社会治理所需”。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上,济南市检察院建强用好服务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并改造提升廉政教育基地,累计为462家单位、18000余人提供普法服务,推动法治理念生态保护、廉政建设等领域形成可感知的传播效果。在法治供给方式上,探索“法治会诊”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一站式、综合性、可复制”升级,“多元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入选省级复制推广创新成果,说明了从单点宣传向系统服务的转变。 同时,典型案例成为连接办案与普法的重要桥梁。济南市检察院把培育、评选、发布典型案例作为面向社会的“法治公开课”,分批公开发布典型案例36批288件,其中42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既增强了法律适用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可参照的行为边界,对规范社会预期、促进行为自觉具有现实意义。 对策—— 面向社会关切,普法工作的“精准滴灌”更显重要。济南市检察院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走进学校、企业、网络等关键场景。 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打造“同心圆”普法品牌,实现院领导和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86场次。以校园为主阵地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普法,有助于把法治教育前移,强化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受侵害风险,从源头上提升社会治理的“预防力”。 服务民营经济上,打造“检护企航”普法品牌,创新推广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护航”应用,覆盖企业1万余家;同时通过系列讲座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其中线下5700余人参加、线上参与达79万人次。面对企业对合规经营、合同风险、防范职务犯罪、知识产权保护各方面的迫切需求,这种“产品化、平台化、常态化”的普法路径,有利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依法经营与风险防控能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在传播方式上,围绕“好品泉涌”精品创建,济南市检察院在选题策划、创意表达和载体创新上持续发力,推出“我和我的案例”“检察直播间”等系列节目,开设“法言检语”“普法检视界”“检察老兵有话说”“青春火焰”等新媒体栏目,以更符合公众接受习惯的方式提升传播触达率与理解度。其作品与传播成效也在多项评选中得到体现:微电影《无人应答》获评第一届法治中国“精品微电影”,多件办案故事和微视频在全国、全省有关活动中获评“十佳”,并获评2024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贡献三十佳”。这些探索表明,普法传播正在从“我讲你听”向“可看、可学、可用”的互动传播升级。 前景—— 从长远看,普法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更推动“办案就是普法”的理念落地,把检察履职中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与治理建议转化为社会公众易理解的法治产品,并在重点领域形成常态机制。下一步,可在三个方向持续深化:一是继续聚焦国家战略和民生热点,围绕生态保护、反腐倡廉、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合规与知识产权等领域做强专业化普法供给;二是加强与学校、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普法从“活动式”向“制度化、场景化”拓展;三是完善效果评估与反馈机制,以群众满意度、风险防控成效、纠纷化解情况等指标检验普法实效,推动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型。

济南市检察院通过系统化普法实践,将法治教育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这种创新模式不仅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更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