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跟周某离婚后,两个孩子周某翔和周某菲都跟着妈妈过日子。2020年春节的时候,爸爸周某以“代为保管”为理由,把这俩孩子合计16800元的压岁钱全都拿走了。本来是13岁的周某翔、周某菲催要了好几次,可周某老是推三阻四,不是说钱已经花掉了,就是说以后再说。 这事儿闹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那里去了。法院也说了,长辈给的压岁钱符合法律上赠与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也属于这俩孩子的个人财产。虽然父母离婚了,可他们还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得负责保护孩子的财产权益。既然妈妈吴某同意孩子们要回钱,周某就应该马上把钱退回来,还得让妈妈帮忙监管。 最后邳州市人民法院判了:让周某在判决生效后的15天内,给周某翔8000元,再给周某菲8800元。主审法官也提醒了家长们一句: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离婚后更得依法办事,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孩子或者找借口占用这笔钱。说到底,压岁钱给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是帮忙保管和做决定的角色,绝不能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