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强化执业药师监管 重拳整治"挂证"乱象保障用药安全 ### 新闻关键词: 执业药师、处方药监管、挂证整治、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合规经营 ### 新闻概要: 东平县市场监管局1月15日发布专项告诫函,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制度,严禁"挂证"兼职行为,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新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及违法处罚措施,将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 正文报道: 监管升级剑指行业顽疾 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此次发布的告诫函,直指药品零售行业长期存在的执业药师"人证分离"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要求,执业药师承担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专业职责,但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采取"挂证"方式应付检查,导致药学服务流于形式。 制度漏洞催生灰色链条 业内人士透露,"挂证"现象背后存在多重诱因:一是偏远地区药师资源分布不均,二是企业为缩减人力成本刻意规避全职聘用,三是部分退休药师利用政策漏洞违规兼职。这种虚假执业不仅违反《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更可能因处方审核缺失导致用药风险。 刚性约束强化主体责任 新规提出三项核心要求:一是建立药师考勤公示制度,营业场所需明示执业信息及在岗时间;二是企业必须签订合法用工合同并留存社保记录,杜绝劳务关系造假;三是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实施"零容忍",轻则约谈罚款,重则吊销经营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将同步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结合医保刷卡数据追溯药师实际在岗情况。 长效治理需多方协同 专家建议,除加强执法外,还需完善三项配套措施:其一,推动执业药师电子注册系统与市场监管平台数据互通;其二,探索"远程审方"等柔性政策缓解基层药师短缺;其三,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对屡犯者实施联合惩戒。东平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把本次整治与年度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管态势。 ### 结语: 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执业药师制度是守护用药安全的最后防线。此次监管升级既体现"四个最严"要求,也为全国县域药品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当每一张处方都经过专业把关,每一家药店都成为健康哨所,"便民购药"才能真正转化为"安心用药"。

近日,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及处方药销售提醒告诫函,明确要求各药店严格落实执业药师制度,坚决打击"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

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由来已久,成为药品零售行业的顽疾。

部分药店为降低运营成本,仅在证照上挂靠执业药师资质,实际经营中却无专业人员在岗指导,严重违背了设立执业药师制度的初衷。

这种做法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对公众用药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根据告诫函要求,各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执业药师注册证,明确标注其执业类别、范围和在岗时间。

执业药师应切实履行处方审核、药品调配等职责,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服务。

当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企业必须悬挂告知牌,停止销售处方药,严禁"先药后方"的违规操作。

在用工管理方面,告诫函强调企业应与执业药师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完善的考勤和岗位职责履行管理制度。

对于退休后重新受聘的执业药师,企业也应签订合法的劳务合同或协议,确保用工关系的合规性。

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明确表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对存在"挂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的药店,将依法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对于参与"挂证"的执业药师,将上报上级部门撤销其注册证书,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业内专家指出,执业药师制度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屏障。

专业的执业药师能够为消费者提供科学的用药指导,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特别是在处方药销售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强化执业药师监管,不仅有助于提升药品零售服务质量,也是推动医药分离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药品零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治理力度。

国家药监局多次强调要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规范执业药师管理已成为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既需要监管部门持续织密制度与执法“防线”,也需要药品零售企业把责任落实到每一次处方审核、每一次在岗履职和每一笔合规销售之中。

对“挂证”和违规售药行为的治理,既是对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对行业长远发展负责。

只有让制度真正落地、让专业服务真正到位,药品零售市场才能在规范中提升质量,在有序中赢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