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反腐败追逃追赃面临跨境性强、链条长、协作环节多等特点。一方面,外逃人员往往利用身份、居留、资产配置等手段规避追诉;另一方面,赃款赃物通过多层转移、离岸账户、虚假贸易等方式“漂白”,使取证追赃难度显著上升。随着国际人员与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跨境腐败治理既要追人,也要追赃,更要形成对外逃与洗钱的联合震慑。 原因: 从现实情况看,追逃追赃之所以成为系统工程,根源于其同时涉及国内刑事司法、监察调查、金融监管与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等多条链路。外逃人员可能处于不同法域,既受所在国法律制度影响,也受引渡、遣返、司法协助等程序条件制约;赃款追缴则与金融体系高度对应的,需要穿透资金流向、锁定受益所有人、证明犯罪收益属性,任何一个环节薄弱都可能造成追逃追赃衔接不畅。正因如此,必须在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实现信息互通、证据衔接、措施联动,才能把“追得回人、追得回赃、追得住责”落到实处。 影响: 最高检披露的阶段性数据表明了持续加压的治理态势: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配合劝返、遣返、引渡12人,对23名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对7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这些举措表明,针对外逃人员的追诉措施与财产追缴手段正在同步推进,通过“人、财”并追,压缩外逃与藏匿资产的空间。此外,在反洗钱协作机制推动下,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100余人,并在办理某中管干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洗钱案中依法认定自洗钱并提起公诉,表达出对腐败犯罪从受贿到洗钱、从资金转移到利益兑现的全链条惩治导向。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追赃效率,也有助于倒逼行贿受贿、金融掩饰等环节的风险暴露,更提升腐败治理的综合效能。 对策: 围绕“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检察机关从规范体系与协作机制两端同时发力。一是参与反跨境腐败法律法规制定,与相应机构共同推进完善制度供给,增强办理跨境案件的规则支撑与程序可操作性。二是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进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推动在外逃人员不到案情况下依法开展审判、实现定罪量刑与财产处置的衔接,提升对外逃行为的法律震慑。三是推进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作出逮捕决定的衔接工作,强化与监察调查、公安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协同,减少程序空转。四是加大对涉腐洗钱的打击力度,落实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线索移送、证据标准、资金查控各上更紧密衔接,并服务反洗钱国际评估相关工作,以更高水平对接国际规则,提升跨境资产追缴能力。 前景: 今年是“天网行动”启动十周年。面向未来,反腐败追逃追赃将更加注重机制化、法治化与专业化并行推进:一方面,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等制度工具的适用范围与操作规则有望进一步细化,提升对“人不归案、赃不落地”情形的处置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反洗钱协作深化,金融数据穿透、受益所有人识别、跨境资金追踪等能力将成为提升追赃效率的关键。可以预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追逃追赃工作将更加突出“打、防、治”贯通,通过制度约束与执法司法协同,持续压缩腐败分子外逃空间、切断赃款转移通道,为反腐败斗争成果巩固提供更坚实支撑。
从“天网行动”到常态化追逃机制,中国以法治思维和国际协作不断织密反腐败网络;每一名外逃人员的归案、每一笔赃款的追回,既是正义的彰显,也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检验。站在十周年的新起点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仍需以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为全球廉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