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位老太太骑车拐弯时,为了躲避白色轿车,身体往右偏了一下,结果重心不稳摔倒在地。有两位初中生正好骑电动车路过,见到这情况赶紧停下来把老人扶了起来。交警后来认定是初中生的次责,老太太就找其中一位女孩的家属索赔22万。这位女孩叫郑女,她的妈妈说女儿纯粹是出于学雷锋、做好事的好心才伸手帮的忙,现在却要因为助人而面临责任追究,不仅家里经济压力大,孩子心里也留下了阴影。 家长们认为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依据不足。当时究竟是谁导致老人摔倒的,需要当地警方公布事发视频来查清真相。目前这个案子已经被法院受理,据说会在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如果监控画面显示老人是在已经摔了之后才被扶起的,那这两个孩子就完全是救人的行为,不该承担致她摔倒的责任。可如果老人是说自己被电动车吓着才摔的,那就算没碰到也得担责。 按照法律规定,骑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两个女生要是没到这个年龄骑车上路本身就是违法的,但她们的违法和老人摔倒之间有没有直接关系呢?现在家长不接受责任认定,可能还得看法院怎么判。要是确认有关系,依法定责也是对孩子的一次法治教育。不过就算法律有年龄限制,还是有不少监护人不知道或者不管这些规定,把没到岁数的孩子送出去骑车,这很不安全。 因为有监控记录在案,分清责任并不难。法院会结合交警的报告来调查审理这件事。多年前路人做好事被讹的情况频发,“扶不扶”的问题闹得人心惶惶。如果这两个女生是真心学雷锋做好事却被判了次责甚至被索赔22万,这对她们来说太不公平了,也会让社会变得更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