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撞伤同学眼睛老师只给递了张创可贴就“消失”了

贵州贵阳姚女士六岁的儿子, 姚女,在课间和同学们玩耍,追逐时不慎撞向同学的眼睛, 造成眼部瞬间流血不止。老师赶到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只给孩子递了张创可贴,然后就“消失”了。 程庚律师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的意见是,“这个案子中,学校没有满足预防、救援和处置的要求,所以应该承担责任”。 姚女士送孩子到医院,医生剪掉了坏死肌肉,缝了六针,最后给孩子留下了疤痕。 被问到学校为何不第一时间送孩子去医院时,徐老师解释说当时正忙着教研还有上课任务。 但这个做法让姚女士无法接受。 学校和校长都强调学校已经为孩子购买保险并承诺把赔偿款交给家长,要是不满意可以走司法程序。 不过对于“不诉讼就没补偿”的质疑,校方没有给出明确回应。 家长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另一位学生家长在照顾受伤孩子,班主任徐老师已经不见踪影。 这时候02家“第二家长”——姚女士冲进学校质问校方:“这么严重的情况, 老师怎么不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医院?” 校长解释说“学校有投保”, 理赔款到账后会转交给家长;若家长不满意,可走司法程序。“学校是否委托熟人送孩子就医” 是这次事件的关键问题。 程庚律师指出,“若要免责,学校必须同时满足事前预防、事中救援和事后处置三个门槛”。 他建议课间值守不能出现“真空”,急救流程要前置好,家长资源库也要更新。 另外保险只是最后一道防线,再高的保额也比不上及时救助带给孩子的心理阴影小。 事件发生后造成了六针和疤痕留在孩子身上。 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救助、第一时间告知和第一时间陪伴才是最有效的避免纠纷升级的方式。 (姚女士认为)“现在六针已经缝完了但疤痕还在,而家长对学校的信任裂痕却很难快速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