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下发

北京的央广网在3月16日透露了最新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近把《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给下发了。这个办法是央广财经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那边得知的。制定这个办法的目的是要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转型发展的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希望通过完善监管体系,让不同级别的理财公司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监管模式。评级核心关注六大方面,风险管理和资管能力被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分类监管就是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派出机构会根据评级结果来决定每家公司能享受哪些政策、需要遵守哪些措施,还有监管资源怎么分配。 根据这个办法,每个理财公司的评级都由六个要素决定:公司治理占10%、资管能力占25%、风险管理占25%、信息披露占15%、投资者权益保护占15%、信息科技占10%。评级结果分成1到6级和一个特殊的S级。1级和2级的公司通常经营稳定风险小,监管主要看非现场和常规检查,还能优先搞养老理财这类创新业务;3级和4级的公司有风险问题,监管就得盯着重点地方整改控制风险;5级和6级的公司风险严重得盯着处置退出;S级是那些正在重组或被接管的公司。 监管评级结果能说明一家公司的经营和风险水平,是总局配置资源和做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一家公司因为评级下降不能满足条件,就不能再开展这种业务了。如果第二年还没恢复过来就得逐步把存量业务压下去。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国有32家理财公司在运营,存续规模达到30.7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33.3万亿元的92%。这些公司经过六年多的发展已经很重要了,但有些地方还是不够好。 制定这个办法主要遵循五条原则:一是要以风险为本、能力为导向;二是要完善治理、压实责任;三是要有长期导向、稳健经营;四是分类施策、用结果;五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办法出台有三个好处:一是能强化监管导向督促公司谨慎经营;二是能加快转型发展让大家对标找差距;三是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