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相邻车位“变样”影响正常使用 湘潭市民王鑫(化名)购置新房时,为了停车方便,向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小区地下两个相邻车位,并分别签订《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每个车位使用权价格5万元,开发商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王鑫支付10万元后等待交付。项目进入交付阶段,王鑫现场验收发现,两车位之间多出一堵较厚的隔断墙,靠墙一侧车门难以完全打开,人员上下车受到影响。经核实,该墙体为消防分隔设施,依法不得拆除;同时,小区内也没有可供等价调换的合适车位。多次协商退款未果后,王鑫以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为由提起诉讼。 原因:关键信息披露不足与展示资料“落差”叠加 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在销售阶段向购房人展示的规划图纸中,案涉两个相邻车位之间未标示隔离墙体,也未提示后续将增设消防墙等可能影响使用的重要内容。承办法官指出,车位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位置、相邻关系、空间条件等直接决定使用便利性,是购房人作出购买决定时的重要依据。对多数购房人而言,相邻车位若无隔墙,在车辆进出、车门开启、人员通行及空间利用等更具优势。王鑫选择同时购买相邻车位,基于上述便利性形成合理期待。开发商作为规划、建设、销售的主导方,掌握更完整的信息,应就影响使用功能的墙体、管线、消防设施等事项承担更充分、准确的告知义务。未作明确提示,容易导致购房人对标的物状态产生误判,进而引发交付争议。 影响:从个案纠纷折射车位交易规则与行业合规要求 本案中,合同虽约定“交付时配套设施无法满足正常停车需求可按优惠调换”,但在无法调换且隔墙导致使用便利性明显下降的情况下,争议焦点转向“展示内容是否构成合同内容、交付是否符合约定”。法院认为,开发商提供的规划图纸对王鑫的购买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图纸直观呈现的车位相邻状态可认定为要约内容,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开发商实际交付的车位与展示图纸不一致,且隔墙不可拆除,构成违约。法院据此判决解除两份合同,开发商返还车位购置款10万元,王鑫返还车位使用权。该判决已生效。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围绕车位“尺寸缩水”“柱位遮挡”“管线压顶”“消防设施侵占”等问题的投诉时有发生。这类纠纷不仅增加购房成本与维权负担,也会对企业信誉、项目后续销售和物业管理秩序带来连锁影响。司法裁判明确展示资料的约束力,有助于推动交易信息更透明,促进行业合规。 对策:完善合同约定与证据留存,强化销售端信息标注 司法机关提示,开发商应在图纸、沙盘、宣传册及合同附件中清晰标注影响车位使用功能的关键因素,并对可能变化事项作出醒目提示,避免以“示意图仅供参考”等笼统表述弱化告知义务。对购房人而言,购买期房车位应重点核对车位位置、相邻结构、墙体柱体、消防设施、净高及通行条件等信息,尽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形成可核验的书面约定;对销售人员承诺、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应妥善保存,必要时通过书面确认固定证据。遇到交付不符情形,可依法主张修复、调换、解除合同或赔偿等权利,并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理性维权。 前景:以规则清晰促交易规范,以诚信交付稳市场预期 随着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交付质量与信息披露将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司法裁判对“图纸展示、宣传资料可能构成合同内容”的明确态度,有助于引导企业将“如实披露、按约交付”落实到开发销售全过程,也提醒购房人通过合同化、证据化方式降低交易风险。未来,若能在行业层面继续细化车位销售展示标准、交付验收清单和变更告知机制,将有助于减少纠纷、提升配套使用体验,推动房地产市场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从“相邻车位是否隔墙”这个看似细小的差异出发,折射的是配套交易中信息透明与契约诚信的底线要求。让图纸所示与交付所见尽可能一致,让影响使用功能的关键事实充分披露,不仅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稳预期、促规范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