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公职人员偷拍他人信息被起诉

今天我来跟你聊聊发生在南宁的一个案子,这个案子让很多人都挺震惊的。事情是这样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把这个案子移交给了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这里面牵涉到的有苏某、周某1还有周某2。他们三个因为非法跟踪偷拍别人,侵犯了别人的个人信息,所以被起诉了。 苏某是南宁市某个局的科长,本来应该是个很好的公职人员,可没想到他因为对局长丁某的管理方式不满意,就起了歪心思。从2024年12月开始,苏某就跟周某1商量着怎么获取丁某的信息。他们打算跟踪和偷拍丁某,还给他提供了丁某还有肖某的车和住址这些个人信息。后来为了能持续监控,周某1还叫上了他弟弟周某2一起来干这事儿。 从2025年4月开始,周某2在网上买了GPS定位器,偷偷装在丁某的车底下,偷偷摸摸地获取车辆轨迹信息,整整搞了117条。这几个月时间里,周某1一直给苏某汇报丁某的行踪。到了2025年7月,他们的行动变得更恶劣了。周某2在周某1的指使下买了很多摄像头,装在南宁市某个生活区的楼道和栅栏边上,就是为了偷拍丁某和肖某的日常生活情况。 到案发的时候,他们三个一共偷拍了21段视频和17张照片,严重侵犯了人家的生活安宁和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上写得很清楚:苏某他们用跟踪、偷拍、安装定位设备这些手段去获取别人的行踪轨迹、住址这些敏感信息,情节很严重了。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非法收集、使用、加工或者传输别人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像行踪轨迹这种东西,是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苏某他们用这种技术手段搞了那么久的监控,社会危害性挺大的。 这个案子的特点就是苏某是个公职人员,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纪律的人反而去做违法的事。这也提醒大家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心理健康方面还得加强。 这个案子马上就要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司法机关这次一定要把这事儿办得公正严明才行。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这个问题,大家一起把防线筑得牢牢的。 希望这次事件能给大家一个警醒:不管是谁都得遵守法律规定;公职人员更要做好表率;每个人都得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