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患者和网友反映,经过国家医保部门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创新药品,在当地医院仍然无法开具。该现象引发关注:为何这些被称为"国谈药"的新药、好药,在进入医保后,仍在医院配备使用环节遭遇"堵点"? 问题的症结在于多个层面的制约因素相互叠加。从供给端看,近年来国家鼓励创新药政策密集出台,大量创新药快速获批上市并纳入医保,药品种类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然而,医院的药品目录承载能力相对有限,在有限的配备空间内,医院需要在"是否引进、替换哪类现有药品"的选择上做出决策,往往陷入两难之地。 从审批流程看,新药进入医院需要经历科室申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采购平台挂网等多个环节的严格审批。这一过程短则需要一两个月,长则可能耗时一年。虽然政策明确鼓励医院及时配备"国谈药",但现实中的行政周期仍然较长,成为制约因素。 从成本角度看,自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开药环节不再产生利润。同时,多数创新药特别是生物制剂、冷链药品,对运输、储存、临床使用有特殊要求,部分还需专人管理,这些都增加了医院的运营成本。医院在成本压力下,对配备使用创新药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最为关键的是医保预算机制的制约。目前医保部门对医院实行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总额控制,年终结算时采取"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方式。这意味着在预算总额固定的前提下,价格较高的创新药销售越多,医院的医保基金结余就越少,甚至可能面临超支风险。这种预算机制客观上导致医院对"国谈药"的采购使用趋于谨慎,形成了制约创新药落地的重要障碍。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医保局已采取针对性措施。要求各地在确定2026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时,应充分考虑医保目录调整因素,为创新药的配备使用预留空间。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国谈药品,明确禁止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国谈药"落地。对于合理使用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的病例,若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可开展特殊病例单独评议,对对应的病例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 这些措施的核心在于理顺医保预算机制与创新药落地的关系,消除医院的后顾之忧。通过预算调整、支付方式创新等手段,既保护医院的合理利益,又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创新药的治疗机会。
医保谈判为群众用药减负打开了大门,但改革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患者的处方单上。打通"最后一公里",既需要政策约束,也需要配套的支付机制和医院支持,让医疗机构愿意配、能够配、懂得用,真正把医保红利转化为群众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