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两起未达申报标准案件

中新网北京8月15日讯,记者左雨晴报道,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副司长于佳木就近期备受关注的两起未达申报标准的案件作出了回应。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至今,总局依法制止了多起排除限制竞争的收购行为。这次于佳木指出,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案被依法禁止,这是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第4起被叫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为了恢复市场的公平竞争,总局要求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限期转让股权并解除相关协议,以此彻底消除它们对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的控制。 在8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于佳木还提到,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股权案也被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这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理的第一起未达到申报标准的案例。类似地,邦吉全球有限公司收购蔚特有限公司股权案和全日空控股株式会社收购日本货物航空株式会社股权案也获得了附条件批准,涉及农产品贸易、航空货运服务等不同领域。 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把更多资源用于审查那些可能影响竞争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罚,同时对附条件批准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除了这两起未达标准的案件外,还有另外3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引发了公众关注。这些措施保障了下游客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升审查效能。强化对那些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监管力度。这一执法行动彰显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