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进展情况。
其中一起来自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因其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和处理的创新意义,引发广泛关注。
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7年9月,崇川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被告人顾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给付借款本金63.98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法院随即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包括发布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等,并于2018年3月将顾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然而,顾某对法院的执行措施置若罔闻,采取了一系列隐蔽手段规避债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顾某使用他人银行卡绑定微信进行消费,在2018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超过1万元的转账就达100余次。
更为严重的是,顾某利用护照乘坐高铁和飞机,先后25次乘坐飞机前往境外,其中多次赴阿联酋、新加坡等国家旅游消费。
此外,顾某还收取他人货款9.3万元,将其中可支配收入挪作他用,拒不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顾某的行为已远超一般的逃避执行范畴,构成了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
法院经审查认定,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23年10月,顾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最终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崇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鉴于顾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法院认定其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本案的处理方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陆燕红表示,顾某的行为远超一般的逃避执行,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
基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常遇到各种"软抵抗"和恶意规避,此案的裁判为基层法院处理类似情况提供了定罪量刑参考,树立了如何将"拒执罪"从法律规定转化为现实惩戒的范例。
本案中,法院采取了"执行联动+刑事威慑"的创新模式。
在发现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线索后,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借助公安力量成功找到隐匿的被执行人。
这一模式为办理那些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导致执行僵局的案件提供了成功经验,为破解"人难找、财难寻"的执行困境开辟了新思路。
陆燕红进一步指出,本案为基层法院如何精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提供了示范路径。
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多种策略,全面提升执行效能。
这种多部门协作、多手段并用的执行方式,既体现了司法的严肃性,也展现了现代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让生效裁判落到实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屡踩“限高”红线甚至跨境消费的行为依法追责,不仅是对个案权益的救济,更是对社会诚信与司法权威的守护。
以协同联动提升执行效率、以刑事追责强化刚性约束,既能促成纠纷实质化解,也将推动“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法治秩序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