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砍头的改成用枪子儿了,1914年民国出了个《惩治盗匪法》,不管什么死刑都只能枪毙。这下可好了,清朝那最后一位刽子手邓海山就彻底失业了。他这人以前有胆子,小时候穷得吃不上饭,全靠当刽子手赚大钱过活。杀了那么多犯人,后来老了才发现兜里没剩几个子儿。想找个媳妇娶,没人肯嫁;想进庙里当和尚,方丈直接说罪孽太深佛也救不了;想去善堂讨口吃的,人家也嫌弃他杀的人太多。到了1925年,他就这么冻死饿死在街头了。 邓海山年轻那会儿也是个人物,毕竟砍了三百多个脑袋的刽子手也没几个。他当时家里穷得叮当响,就是因为胆子大才被师傅收去学这门手艺。师傅当时老拿话吓唬他:“你要是敢把人杀过一百个,那就等着断子绝孙吧。”可邓海山没听劝,硬是把这个数超了。以前赚钱可容易,每砍一个脑袋就能拿四块大洋。这可是普通老百姓干半年都赚不到的钱啊。 为了保住饭碗也不容易。练的时候都是先砍冬瓜上的记号练准头,再用香瓜练更小的目标;晚上得焚香劈香练刀法;最后还得用牲口练手。师傅总说练好了得十年功夫。 古代的刽子手规矩可多着呢。身上穿的衣服也不一样,唐朝穿大红袍子拿横刀显得特神气;宋朝穿短褐还扎上簪花;蒙古人就更直接了,用草原弯刀砍人没有一点礼数;明朝的则是穿白衣束腰拿着鬼头大刀。规矩严得很:刀不能磨太锋利了怕招惹冤魂;杀人最多不能超过九十九个;祖师爷就是樊哙和张飞这些人;大家都把这行当当成敬畏的大事来做。 那时候的刽子手大多都是底层人出身,为了赚钱什么都不顾了。社会地位低得很,谁都嫌他们晦气。不过收入是真高啊!除了官家给的四块大洋外,犯人家属还会给一笔“吃酒钱”,只求一刀痛快些。 这行当还有不少忌讳呢!砍完头后绝不能回头看;回家了家里人要用竹板打屁股驱邪;刀也不能随便磨;要是技术差砍不死人还得请和尚道士做法事;这种人大多都很孤独没朋友没亲人。最后下场一般都跟邓海山一样凄惨。 邓海山在行刑前还有个习惯呢!他会喷点酒在刀背上说能驱邪气,也有人说这样酒能让刀更锋利点、血也好擦干净些。哎,这古代的刽子手真是挺复杂的人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