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紫衿、张丽莉、余婕还有舒萍几位编辑审核了这个信息: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条跟咱们贷款特别有关系的新规定,这个规定在8月1日就要开始正式执行了。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去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年利率是6%,结果拿到钱以后一算账,除了这6%的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这些额外费用全都冒了出来,算下来实际的成本可不止6%。这次的新规就是要把这些暗藏的费用全都给扒开来看,让贷款变得透明化、阳光化。 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那边也说了,现在的贷款市场虽然发展得挺快,但在息费这块披露上有不少乱七八糟的问题。以前大家签合同时没把所有费用都摊开讲,导致很多纠纷闹出来了,这也会影响到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没法把金融服务实体给做好。所以这回就得制定个规矩来规范一下行业。 为了把借款人实际要承担的钱算清楚,规定把跟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都算进综合融资成本里头去了。不管是正常还贷时要交的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这些基本成本,还是逾期不还时要付的罚息这种有风险的成本,都得算进去。而且不管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还是小贷公司这些放贷机构,全都在规定的范围里头。 现在对银行提了什么要求呢?办理贷款时必须把具体的成本项目、收钱的方式、收多少钱(要换算成年化利率)以及收钱的主体都给借款人一项一项列出来。并且要特意告诉借款人一句硬话:除了这些明摆着的费用之外,贷款机构和它的合作方不能再收其他乱七八糟的利息或者服务费。 具体在办贷款的时候该怎么弄呢?如果是去银行大厅里现场办的,那得在签合同或者做分期手续之前,让借款人在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画押;如果是在网上申请贷款的话,系统得弹出来个窗口展示这张表,还得让借款人强制看满一定时间才能点同意;要是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选分期付款,那就得在下单付钱的页面上用很显眼的大字把相关费用给写清楚。 最后再说一遍执行的时间节点和老客户怎么办的问题:这个规定是从今年的8月1日开始算生效的日期,施行的时候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来办,也就是说老合同该怎么着还怎么着不受影响,只有今年8月1号以后签的新合同才必须按照新规来做综合融资成本的明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