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破题促林业增值增效——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生态产业新动能

浙西南连绵群山中,一场以制度创新激活绿色生产力的变革正悄然推进。记者近日在丽水市莲都区调研发现,当地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了长期以来林业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生态价值转化不畅等难题。 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浙江全省森林覆盖率高达61.2%,但此前存在林地产出效益低下、经营主体分散等问题。浙江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传统单一林木种植模式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需求,亟需建立"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型经营体系。 针对该现状,浙江省自2020年起构建"1+N"林业政策体系,出台《关于推进林业标准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12项配套措施。在老竹畲族镇试点中,通过确权颁证明晰产权后,引入专业企业统一运营,创新开发林下经济空间。该镇采用"榧藓共生"立体套种技术后,单位面积产值提升3倍以上,200余户参与农户年均增收超万元。 这种改革带来的综合效益正在显现。一上,通过发展苔藓精深加工和生态研学旅游延伸产业链,改变了以往"靠山吃山"的粗放模式;另一方面,"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机制使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增长40%,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浙江实践的核心在于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搭建林权交易平台、创新林业金融产品等措施,已累计盘活闲置林地23万亩。预计到2025年,全省将培育50个以上亿元级林业特色产业群。

老竹畲族镇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而是可以相互促进。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充分激发林业资源的多重价值,既能守护绿水青山,又能增进人民福祉。浙江的探索证明,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山区的生态优势完全可以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动能,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