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便不便”。
在不少地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仍面临用地取得难、成本偏高、存量空间利用不足等问题,特别是老旧城区增量土地紧缺、农村项目选址受限等矛盾更为突出。
如何在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底线的前提下,把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资源“找出来、用起来、管起来”,成为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的关键一环。
问题层面,突出表现为“三难”。
一是获取难。
养老设施往往属于“小体量、分散化”建设需求,与传统成片开发的土地供应方式匹配度不高,规划衔接不畅时容易出现“想建建不了、能建找不到地”。
二是成本难。
土地出让金、配套建设等资金压力,对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掣肘,也影响非营利性机构稳定运营。
三是转化难。
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以及既有建筑改造空间,因规划调整程序复杂、政策边界不清等因素,长期处于“可用但难用”的状态。
原因层面,既有需求端的结构变化,也有供给端的制度约束。
一方面,养老服务正向“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多样化康养”拓展,对用地形态提出更高要求:不一定需要独立占地,但需要与居住、医疗、公共服务等空间相互兼容。
另一方面,过去土地供应和建设管理更侧重新增建设用地配置,对存量空间再开发、混合利用的规则供给相对不足,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此外,养老设施涉及自然资源、民政、卫生健康等多部门管理,职责边界和监管协同不足时,容易出现“审批链条长、落实打折扣”。
针对上述堵点,此次三部门联合推出的若干措施,抓住“规划统筹、存量优先、分类供地、灵活供给、强化监管”这条主线,推动养老服务保障从基础供给向提质增效、降负纾困升级。
在规划统筹上,措施明确将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一张图”管理,强调空间布局与用地管控的系统衔接。
这一安排有助于把养老设施从“项目式落点”转为“规划性配置”,通过前端统筹减少后端反复调整,提高落地效率。
同时,推广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更符合社区嵌入式养老、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服务“贴近居民、就近可达”的特点。
在降低成本与分类支持上,措施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项目分别给出更具操作性的路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并免除土地出让金,体现公益属性的兜底保障;营利性养老用地则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清,同时支持地方在不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前提下合理确定底价。
分类施策既有利于稳定公益机构预期,也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以更可控的资金节奏进入养老领域,形成多元供给格局。
在盘活存量空间方面,措施把“可改造、能嵌入、可复用”作为重要增量来源。
明确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可改造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存量空间转型后在一定期限内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价款,并简化规划调整流程、明确条件时限和材料清单;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
该组合政策释放了清晰信号: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存量改造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把更多“沉睡空间”转化为“可服务空间”,有望在城市更新背景下形成养老设施建设的新通道。
在农村养老用地供给上,措施提出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用于养老项目建设。
这一安排有助于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拓宽农村养老项目选址渠道,降低用地门槛,促进县域养老服务补短板。
结合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服务半径较大等现实,盘活集体建设用地也为“村级互助养老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网络化布局提供空间支撑。
围绕新业态需求,措施提出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统筹存量土地、林草、水域等要素,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发展需要,并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高效办理养老机构抵押登记。
对地方而言,这既是推动康养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要素支撑,也有助于以更完整的产权与登记服务提升项目融资便利度,降低长期运营的不确定性。
政策效果能否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改善,关键在执行与监管。
若干措施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提出建立自然资源、民政、卫健等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
通过“放活”与“管住”相统一,既防止养老用地被套利或挪作他用,也为长期可持续供给建立制度护栏。
下一步,三部门还将强化协同联动,开展分层分类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健全跟踪机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套措施,提升政策到达率和落地质量。
前景层面看,随着规划统筹更加精细、存量改造规则更加明确、供地方式更加灵活,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有望在三个方向实现突破:一是社区端嵌入式服务更易铺开,助力“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二是县域和农村养老空间约束得到缓解,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可及;三是康养新业态在规范框架下拓展,形成与医疗、文旅、生态资源相衔接的多元服务供给。
但也要看到,各地基础条件差异较大,配套政策细则、项目运营能力、长期监管机制仍需同步跟进,才能把制度红利转化为服务实效。
此次养老用地政策创新,既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未雨绸缪,也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
通过激活"沉睡资源"与创新供给模式的双轮驱动,不仅为银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更探索出民生保障与资源集约利用的平衡之道。
随着后续配套细则的完善和跨部门联动的深化,这项惠及2.8亿老年人的制度创新,或将重塑我国养老服务的空间格局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