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数字化传播条件下,谣言生成与扩散呈现“低门槛、强迷惑、快传播”特点。
山西省公安机关通报的两起案件显示,个别网民借助图文、视频合成工具,编造“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等敏感题材,通过短视频平台、自媒体渠道扩散,制造恐慌情绪,扰乱正常社会秩序。
这类信息往往以“突发”“现场”“最新”等话术包装,并配合拟真画面,易在短时间内造成误导。
原因:一是逐利动机驱动。
涉案人员将“流量”置于事实之上,以吸引关注、提升点击量为目的,刻意选择公众高度关注的安全事故、地震灾害等题材,利用受众对突发信息的紧迫感,放大传播效应。
二是技术工具降低造谣成本。
合成工具的普及使“写一段文案、拼接一段画面”即可形成看似可信的内容,信息生产从“编造文字”升级为“生成视听”,识别难度明显增加。
三是部分传播链条责任弱化。
一些账号在未核实来源、未标注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转发扩散,叠加算法推荐和社交传播,导致谣言由点及面扩散。
影响:网络谣言的危害不仅在于“真假之争”,更在于对公共安全与社会运行的冲击。
其一,扰乱公共秩序。
灾害事故类谣言容易引发非理性讨论与恐慌情绪,造成社会注意力无效消耗。
其二,干扰应急管理与权威信息发布。
谣言抢占舆论场,可能影响公众对官方通报的信任与判断,增加辟谣成本。
其三,损害相关地区形象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隧道塌方”“地震”等信息的虚构传播,会对当地交通出行、旅游消费、企业经营等产生连带影响。
其四,形成“示范效应”。
若不依法惩治,可能诱发更多模仿行为,进一步加剧网络空间信息污染。
对策:依法打击与综合治理需同向发力。
公安机关方面,应继续强化网络巡查与线索核查,依法依规处置编造、传播谣言行为,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加强与网信、应急、地震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提升权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覆盖面,以“快发布、明事实”压缩谣言空间。
平台方面,应完善对灾害事故类敏感信息的审核与处置机制,建立可追溯的发布链路,对疑似合成内容增加提示、限制传播,强化对多次违规账号的处置力度;同时推动显著标识、来源核验、举报处置闭环等机制落地。
社会层面,应提升公众媒介素养与法治意识,面对“突发”“现场”类内容保持审慎,不盲信、不盲转,以权威渠道信息为准;自媒体从业者更应严守底线,落实核验义务。
前景:随着新技术迭代,信息真假辨识的对抗将长期存在,但治理路径更加清晰:以法律为底线、以技术为支撑、以协同为机制、以公开透明为抓手。
一方面,持续的依法惩治将提高违法成本,遏制“造谣换流量”的冲动;另一方面,权威信息发布能力与平台治理能力的提升,将进一步压缩谣言传播的时间窗口。
可以预期,在多方共治格局下,网络空间的秩序化、法治化水平将不断增强。
技术进步为社会发展带来便利,但任何技术都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维护清朗网络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也要加强公众媒体素养教育,引导网民理性使用新技术,共同构建诚信、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