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执行方式改革

2015年,赵某和陈某离婚,俩人把婚生子的抚养权给了男方陈某,女方赵某保留了探视权。然而,陈某没能按约定配合赵某行使探视权,导致母子长期分开,没有联系。赵某把这事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她具体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并且要求陈某协助。不过判决生效后,她还是没能见到孩子。于是,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案子交给了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任宇龙。这个案子涉及到情感隔阂、家庭重组、未成年人适应新环境等很多复杂因素。赵某很想弥补过去十年没能陪伴儿子的遗憾,而陈某担心会影响孩子正在进行的学业和适应新家庭生活。执行法官任宇龙意识到,探视权执行不是一般的财产执行,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甚至可能激化矛盾。所以他没着急采取强硬手段,而是先进行沟通疏导和平衡利益。他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试图让他们理解彼此的立场和孩子的需求。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为了保证首次会面顺利进行,减少对孩子心理的影响,法院特别把见面地点选在公共场所。赵某和儿子见面后,母子间的生疏感渐渐消失了。之后,在法官建议下,赵某通过定期视频通话等方式逐步增加与孩子互动。这次探视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这个案件显示了金水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执行方式改革的做法。它告诉我们:对于涉未成年人和家庭情感案件的处理,要把心灵沟通和矛盾化解放在首位。通过贯彻“柔性司法”理念,法院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让人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这个处理方式为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