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法务偷了好几次东西,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有个叫张某的女法务,刚被警方抓了。她这人挺特殊,上班挣的钱比普通人多,按理说应该懂法守规矩。可谁能想到,她竟然在自己家附近的超市偷了好几次东西。 超市老板一开始也没太当回事,就是总觉得货架角落有高档水果的空盒子不对劲。后来调了监控一查,才发现全是那个叫张某的人干的。画面里看得挺清楚,她每次都挑车厘子这种贵东西下手。买的时候她先在称重台贴个标签,然后趁人少溜到一边去撕标,最后把东西塞进自己的包里顺走。 为了不被发现,她还挺聪明的。结账的时候正常扫别的东西,利用超市没仔细检查顾客包的漏洞把货夹带出来。警方掌握了证据以后找她问话,她一开始还想抵赖,结果证据摆在面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承认了。 她偷东西倒不是因为没钱花,完全是因为心里有个“小算盘”。有次买完单她发现一件东西没扫上码也没报警,觉得捡了个便宜。她非但没回去把钱补上,反而觉得这是个能占便宜的空子。之后她胆子越来越大,从开始的蓝莓偷到车厘子、木瓜甚至零食。 面对审问的时候她说自己知道这是错的、犯法的。明明是个法务工作者,心里清楚得很该怎么做。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侥幸心理和对小错的纵容,结果越走越偏。虽然她现在后悔了,愿意出高额赔偿给超市求个原谅,但法律规定是不管你后悔不后悔的。 专家分析说这事挺典型的。一个是说明懂法不等于真有法治精神。很多人把法律当成了工具或者考试内容,而不是必须遵守的规矩;另一个就是“侥幸”这两个字太要命了。很多坏事就是从觉得没啥大不了、查不出来开始的;还有一个就是个人品德跟职业身份对不上号。 大家对法务这种职业的期望值本来就高,你要是自己犯法了,不光毁了自己的前途,也让大家以后怎么相信你们这些法律人呢?超市那边也反省了一下自己管理上的漏洞,说以后会加强监控和检查的频率。 那句老话说得太对了:“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斤三十块的车厘子不光让张某摊上了刑事处罚,也把她心里那点法治信仰给戳破了。这事儿提醒咱们全社会都得警醒一下:光有制度和普法不够用,关键得把对法律的敬畏刻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才行。 任何对规则的轻视或者抱有侥幸心理的行为都是害人害己的。要想维持社会秩序和诚信度光靠企业堵漏洞、警察抓人不行,更得靠咱们每个人自己心里那道防线站得稳稳当当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