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布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江苏南通最近公布了几起关于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展示了打击诬告者、为实干者撑腰的态度。从2022年到2023年,通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周某某因为觉得同事张某某不尊重他,多次编造张某某在工作中受贿的假消息。经过调查,发现这些问题都不属实。2023年11月,周某某因为诬告陷害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及犯罪的部分被送到检察院处理。2024年3月,他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如皋市村民于某某因为工程尾款没结清,为了讨钱故意编造村干部马某某受贿的假消息。2025年10月,他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启东市吕四港镇原北海村党支部书记徐某某被指控贪污土地征用款,但调查发现这笔钱都按规定发放给村民或进入了村集体账户。2025年7月,吕四港镇纪委当面澄清了这个问题。如东县河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吴某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但调查表明这个举报不实。2024年5月,河口镇纪委给吴某某澄清了。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支某某被匿名举报故意刁难物业公司,也经过调查不属实,2024年5月崇川区虹桥街道纪工委在会议上澄清了这个事情。 这些案例表明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还伤害了干部们的积极性。南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后会继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大家理性反映问题,保障他们行使监督权利。同时也要加强和相关部门合作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及时给被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希望大家把举报信息通过晨视频客户端的报料功能发送出来,或者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果有内容合作需求可以拨打19176699651;商务合作联系0731-85572288。 总体来说2000年启东市吕四排涝疏船港工程征用了北海村的部分土地相关征地补偿费都按规定发放给村民或转入村集体账户2022年至2023年周某某多次捏造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张某某在单位采购中吃拿卡要等问题2023年11月周某某因诬告陷害行为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4年3月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2025年6月于某某因自身原因导致承接的部分村项目建设工程款未结清为讨要工程款故意捏造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村干部马某某向其索要工程回扣、收受礼金等问题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2月群众实名反映徐某某在任职期间贪污土地征用款的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启东市吕四港镇纪委对反映徐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当面澄清2023年12月群众实名反映吴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反映人所经营的托老院中的老人介绍到其他两家托老院养老并从中谋取利益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如东县河口镇纪委对反映吴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当面澄清2023年12月群众匿名反映支某某在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中故意刁难物业公司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纪工委对反映支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会议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