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因滑雪摔伤获赔8 万余元

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案件中,12岁的小华因在滑雪场滑行时受伤,把监护人连同滑雪场告上法庭。因为是未成年人,小华的监护人也被牵扯进了这场赔偿纠纷。根据《中国滑雪运动安全规范》,前方滑行的人有优先权。监控画面显示,小华原本在小敏的前面滑行,小敏却从后方撞上去导致其受伤。对于小敏的监护人提出的小敏风险认知不足、小华中途横滑等辩解,法院没有采纳。该监护人认为滑雪场未提示安全事项和限制未成年人上高级道,应承担80%以上责任,而雪场方面则辩称自己持有经营许可证且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最终认定是小敏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并且滑雪场也证明了自身的安全措施到位。最终判决小敏的监护人赔偿小华8万余元经济损失,这个判决现已生效。陈丹丹报道了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