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启动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征收前期工作 涉马庄、满庄三村并开展现状调查与稳评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标志着该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根据公告内容,此次征收涉及岱岳区马庄镇和满庄镇的三个行政村,征收目的明确指向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反映了地方政府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考量。 从征收范围看,此次涉及的地块位置跨越两个镇,东西南北方向均有明确界定,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马庄镇肖家官庄村村民委员会、满庄镇新庄村村民委员会和满庄镇灌庄村村民委员会。这种跨镇域的征收安排表明,涉及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较大的区域联动意义,可能涉及连接不同行政区域的重要通道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必须因公共利益需要,并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此次征收工作安排体现了该原则的贯彻落实。在公告期限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项重要工作。土地现状调查将全面摸清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具体情况。这项工作的详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后续补偿安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有一点是,公告对相关权利人的参与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对于无法参加现场调查的权利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这一安排充分保障了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体现了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同时,公告明确指出,对于经通知仍不到场或参加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情况,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必要时还将组织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确保调查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此次征收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这为权利人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供了制度化渠道。这种充分的沟通协商机制有助于减少征收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公告还对征收期间的相关禁止性规定进行了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于违反规定进行抢栽抢建的,相关部分将不予补偿。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征收秩序,防止因抢栽抢建而产生的不必要纠纷和补偿争议。 从程序透明度看,此次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发布,确保了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充分公开。公告期限为2026年2月11日至3月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给予了相关权利人充分的了解和反应时间。在此期间,权利人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反馈,联系电话和地址均已在公告中明确公示。

岱岳区此次征地工作既着眼于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又注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平衡区域发展与民生保障提供了实践经验。如何在发展中维护群众利益,始终是国土治理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