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平台出现两段以“山西忻州遭遇6级地震”为噱头的虚假文案,并被制作成包含“灾情现场”等画面的视频在自媒体渠道传播。
经有关部门核查,该信息与视频内容均不属实,相关画面系利用成片工具拼接生成。
涉事网民吴某某为吸引流量、获取关注,在明知文案与画面均为虚构情况下仍对外发布,引发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一段时期以来,灾害类谣言呈现“文本煽动+视频包装”的新特点:其往往借助夸张标题、情绪化叙事制造紧迫感,再以“现场画面”“亲历者口述”等方式增强迷惑性,诱导转发评论,形成短时间内的传播高峰。
与一般社会谣言相比,灾情险情信息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应急处置秩序,一旦被恶意操弄,极易引发恐慌情绪、挤占救援资源,甚至影响当地正常生产生活安排。
从原因看,一是“流量驱动”使个别账号将公共安全议题当作吸粉牟利的工具,通过制造所谓“突发大事”提升点击率和关注度;二是部分平台内容审核与溯源机制仍需强化,对灾情类高风险信息的识别、拦截、处置速度有待提升;三是一些网民对权威信息渠道依赖不足,遇到突发消息习惯“先转再看”,客观上助推了谣言扩散。
此外,灾害事件具有不确定性与强关注度,给虚假信息制造者留下了“趁热造势”的空间。
谣言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网络舆论场的混乱,更可能向现实领域外溢。
一方面,虚假灾情会干扰公众判断,导致非必要的恐慌性出行、囤积行为,影响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谣言可能误导应急部门热线、救援信息渠道,造成资源被挤占、真实求助被延误;同时,谣言反复出现还会损害公共信息公信力,削弱社会对权威发布的敏感度与信任度,增加后续治理成本。
针对此类问题,依法惩处是必要手段,也是网络治理的底线要求。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灾情险情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治理还需形成“源头治理+平台履责+公众共治”的合力:其一,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灾情险情信息的快速核查与权威发布,第一时间用事实消解谣言传播空间;其二,平台应完善对灾害突发类内容的风险提示、传播限制与溯源处置机制,对频繁发布夸大灾情、拼接画面、伪造来源的账号从严处置;其三,公众应提升信息辨识能力,遇到“震级、伤亡、灾区画面”等高敏感信息,优先核对应急管理、地震监测、地方政府等权威渠道发布,不轻信“截图式通报”“不明来源视频”,不为不实信息提供二次传播链路。
就识别方法而言,可从“三看”入手:一看来源是否权威,是否标注明确发布主体与可核验渠道;二看内容是否具体且可验证,是否存在时间地点模糊、数据夸张、用词煽动等问题;三看画面是否存在明显拼接痕迹、前后逻辑不一致或与当地地理环境不符。
对疑似不实信息,可通过平台举报功能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快速处置。
从前景看,随着技术工具门槛降低,虚假灾情信息的“包装能力”可能进一步增强,治理将更加依赖多方协同与制度化手段:既要以法治形成震慑,也要以更高效率的权威发布和更精细的平台治理压缩谣言生存空间。
推动形成清朗有序的网络生态,关键在于把公共安全议题的传播规则立起来、严起来,让真实信息跑得更快,让不实信息传不出去、传不远。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
此案的查处再次表明,无论技术如何发展,法律的红线不容逾越,社会责任不可缺失。
每一位网民都应当认识到,在互联网时代,指尖的每一次点击都可能产生深远影响。
只有让法治精神深植网络空间,让社会责任成为行动自觉,才能真正构建起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