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与省总工会会商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提升法工协作质效

为贯彻落实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总工会3月6日召开座谈会,就深化协作、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进行了系统交流;这次座谈会既是对过往合作成效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方向的规划,反映了司法机关与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权益上的共同担当。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劳动关系表现为更加复杂多元的特点。传统的单一司法处理方式已难以完全适应现实需要,需要司法机关与工会等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权益保障体系。云南省高院与省总工会的合作正是基于这个认识,通过多年实践已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诸上建立了深厚的协作基础和卓有成效的合作机制。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优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省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审判实践,分享了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思路举措,为更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了有益参考。这种基于实践基础的交流,有助于双方更加准确地把握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在讲话中强调,双方要在"联""实""新"三个字上下功夫。"联"即强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矛盾共解;"实"即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权益保障协作等上取得具体工作实效;"新"即法治宣传、制度创新等上求得突破。这一表述清晰地指明了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向和重点任务。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司法机关与工会组织深化协作,表明了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完善。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矛盾共解、培训同堂、调研增效等多层次的协作机制,可以形成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强大合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对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很重要。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宏对省高院与省总工会过往的合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双方未来的深化协作提出了殷切希望。这种相互认可和支持,为进一步推进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云南省高院与省总工会将继续坚持以劳动者权益保护为中心,以完善协作机制为抓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权益保障协作、法治宣传等上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通过司法与工会的紧密配合,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有力的支撑。

保障劳动者权益是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云南法工系统的实践表明,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途径。该制度化协作模式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新思路,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治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