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力推进“1571”工作部署 深化体制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

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呼和浩特举行“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场,围绕2026年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作出介绍。发布会释放明确信号:把深化改革作为牵引性抓手,以制度供给和机制创新破堵点、通梗阻,持续提升发展质效与市场信心。 问题——在经济结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下,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需加快破解。一些经营主体反映,行政审批链条较长、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仍然存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现象易扰乱市场预期;部分国有企业主责主业不够聚焦、低效资产占用资源,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中小企业在能源、物流、融资等成本要素上压力较大,企业“长大、长强”的通道仍需拓宽。 原因——从现实基础看,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较高、区域幅员辽阔带来物流半径长等客观因素,叠加行政管理协同与数字化支撑能力不均衡,导致企业办事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偏高;部分领域监管方式仍需从“重审批”向“重服务、重信用、重协同”转变;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存量业务出清、同质化整合、亏损治理等需要更精细化的制度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仍受要素配置、融资可得性与市场环境稳定性等影响,需要以改革举措持续增强确定性。 影响——若上述问题不能有效破解,将直接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与扩大生产的预期,进而影响就业吸纳能力与产业链韧性;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足,会弱化对重大项目、关键领域的支撑作用;企业成本居高不下,可能区域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不利于形成“项目落地—企业成长—产业集聚—税源扩大”的良性循环。相反,若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将有助于释放市场活力、提升全社会创新创造能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提供更强制度动能。 对策——发布会介绍,内蒙古将围绕三个关键方向推出更具针对性改革举措。 一是让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内蒙古提出拿出“实打实”的措施,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则减、应放尽放”,强调“先减后放、网上办理”,以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提升线上化水平为突破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将再推出2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事项集成办理,提升企业与群众办事体验。在规范涉企执法监管上,将常态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突出问题,强化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稳定市场预期。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还将建立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营商环境监测体系,通过更贴近市场主体的评价与反馈机制,推动政策执行更精准、问题发现更及时,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护商的氛围。 二是让国资国企更好服务发展。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要增强带动能力,关键于聚焦主责主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内蒙古提出加快国有企业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出清,推进同质化业务重组整合,推动资源向优势领域和核心功能集聚;对亏损企业将“一企一策”开展治理,提升经营质量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有序推动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强化统筹配置与专业化运营。通过这些举措,旨在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其在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保障等的支撑作用,更好惠及各族群众。 三是让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壮大。内蒙古将实施梯度培育计划,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建立分层培育路径,并建设“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促进企业从“有”向“优”、从“小”向“强”跃升。政策取向强调“降成本、强支撑”,着力帮助企业降低能源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为企业扩大投资、技术改造、拓展市场创造更有利条件。通过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深入夯实产业基础和税源支撑,提升经济运行的韧性与活力。 前景——从趋势看,当前各地竞争的焦点正在从优惠政策转向制度环境、服务效率与治理能力。内蒙古以“1571”工作部署为牵引,把改革举措聚焦到审批效率、法治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和企业梯度培育等关键环节,体现出以制度创新塑造比较优势的思路。下一步,改革成效将取决于三上:一是政策落地的协同度,能否真正实现跨部门集成办理与数据共享;二是涉企执法监管的规范性,能否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规则环境;三是对企业成本与融资难题的缓解力度,能否让企业获得实实在的成本下降与融资便利。随着有关举措持续推进,内蒙古有望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国有资本效率、促进产业链集聚升级等上取得更明显进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北方生态屏障,内蒙古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次推出的体制机制改革举措,既是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署的具体落实,也充分表明了自治区突破瓶颈、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展开,一个更富活力、更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内蒙古经济新格局正在形成。这场改革不仅事关2400万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将为资源型地区实现转型发展提供新的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