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示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厦门福州泉州入选

近日,我国推出新的促消费政策;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计划在约50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福建省厦门、福州、泉州入选。根据三部门此前发布的通知,试点为期6个月,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及居民服务等行业。个人在这些行业消费并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参与抽奖。中央财政将按城市分档提供奖补资金。目前,试点城市名单正在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

从消费券到有奖发票,我国促消费政策不断创新;这次试点既是短期刺激措施,也是完善消费环境的长远布局。当发票成为连接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纽带,市场活力或许就蕴含在这些制度创新中。如何将短期刺激转化为持久动力,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