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绝非“小打小闹”——治理仍需持续加力;当前——一些中小学校园里仍存言语侮辱、排挤孤立、索要财物、网络散布谣言等欺凌行为。由于发生场景隐蔽、取证困难、受害者不敢开口等原因,个别学生和家长容易把它误当作同学间的“玩笑”或“摩擦”,从而错过干预时机,导致伤害加重。针对这个现实,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法治教育前移,通过“送法进校园”提升学生识别风险、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 原因——认知偏差与规则意识不足叠加,外部干预需要更早介入。校园欺凌往往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一是部分未成年人法治观念薄弱,对行为后果认识不足,甚至误以为“未成年就不用担责”;二是从众心理和围观文化助推事态扩大,起哄、转发或沉默都可能让欺凌变成“集体默认”;三是家庭教育和情绪管理不到位,矛盾更容易以暴力方式在校园中爆发;四是学校在预警、报告、处置和心理干预等环节若衔接不畅,容易把“小事拖大”。因此,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宣讲,将风险教育、规则教育与责任教育融入学生日常成长。 影响——对个人身心、校园秩序和社会治理都产生不良外溢。对受害者而言,欺凌可能造成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影响学习生活与人格发展;对施害者而言,如不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可能固化为暴力倾向和规则漠视,并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对学校而言,欺凌破坏校园氛围,削弱安全感与教育效果;从社会层面看,校园欺凌事关未成年人保护与基层治理,需要家庭、学校、司法与社会力量协同应对。 对策——以案例释法划清边界,以机制联动强化预防,形成“教育+惩戒+救助”闭环。宣讲中,法治副校长以典型案例切入,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欺凌、如何识别变相欺凌”等内容讲解,重点纠正“闹着玩不算欺凌”的误解,提醒涉及的行为可能突破道德底线甚至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宣讲结合法律规定,向学生讲清不同年龄阶段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树立“行为有界、后果自负”的规则意识,让学生明白欺凌终会付出代价。针对未成年人常见的“怕报复、怕被贴标签”等顾虑,宣讲也给出更可操作的自护方式:不参与、不附和、不冷漠,先确保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必要时依法求助;并鼓励同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受欺凌者提供支持,避免旁观者变成“推手”。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完善检校共建机制,通过普法宣讲、法治副校长履职、个案指导与线索移送等方式,推动校园欺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前景——多方协同将走向常态化,法治教育需与心理健康、安全管理更深融合。从治理趋势看,未成年人保护正在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下一步,校园反欺凌工作有望在三上继续推进:其一,推动学校把反欺凌教育纳入常态课程与班级管理,完善匿名求助、风险排查与分级处置流程;其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与沟通机制,形成“家庭—学校—司法”信息互通与共同干预;其三,联动心理健康教育、同伴支持体系与校园安全管理,提升对网络欺凌、群体性排挤等新形态问题的识别与应对能力。通过规则引导与法治保障并重,帮助学生在关键成长阶段形成底线意识与同理心,减少矛盾激化的空间。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共同守护。防范校园欺凌不仅是学校的任务,也需要检察机关、家庭和社会力量协同参与。通过法治宣讲让学生知法守法、懂得边界,通过制度建设让发现、报告、处置更顺畅,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安全的校园环境。南乐县检察机关的探索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也期待更多司法机关与教育部门加强联动,共同营造更安全、更友善的校园,让每个孩子都能安心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