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攻击定义为“数字暴力”

巴黎大审法院前不久刚结束了一场针对布丽吉特·马克龙的网络欺凌案审理,把十名在网上散播恶意信息的人给送进了监狱。这些被告在2020年到2022年间通过社交媒体持续骚扰第一夫人,其中最伤人的指控是说她出生时为男性并做过变性手术,这一说法已经被医学鉴定彻底否定。巴黎大学法学教授安娜·杜邦对此评价说,“这个判决表明司法机关正在建立数字时代的人格权保护新标准。”法国司法部还给这些人判了刑,三个情况严重的被判了6到8个月的缓刑,并处罚金3000到5000欧元;另外七个人判了4到6个月的缓刑。为了预防他们再犯,法院还给所有人安排了司法部认证的“网络欺凌认知培训”。 这次审判有几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地方。首先是把针对第一夫人的网络攻击定义为“数字暴力”,扩大了相关法律的管辖范围。其次是用强制教育矫正来代替单纯的刑罚,体现了惩治和教育结合的理念。再者就是详细说明了虚假信息传播量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给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这个判决发生在欧盟《数字服务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意义非常重大。 新华社的报道显示,爱丽舍宫对司法系统维护公民尊严的努力表示了尊重。法国数字事务部长也公开表态说这彰显了国家打击网络暴力的决心。这件事已经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司法案件了,它成了观察法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窗口。在全球化数字浪潮里,各国都面临着言论自由和权利保护、技术创新与法治秩序之间的平衡问题。法国通过这次司法实践告诉我们:虚拟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如果在网上散布谎言、践踏尊严,最终都要接受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