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打掉两个“套路贷”的恶势力团伙

儋州在2017年11月打掉了两个“套路贷”的恶势力团伙,其中一个是由徐李伟负责的,他纠集了王石光、李奇杰等7人,以金满财务代理公司为据点。集团内部有明确分工,徐李伟出资金,徐存强管业务,李俊国管账,其他人负责放款和讨债。他们的利润全归徐李伟个人所有,每个月给手下的工资只有2500元到4000元。为了逼债务人还钱,成员们在微信上威胁对方,或者用高音喇叭扰民,还在门面喷漆留下侮辱性标语,甚至聚众斗殴。短短两年里,他们一共投入了435万元,非法获利143万元。徐李伟他们后来在追债过程中持械斗殴,导致一人轻伤并造成九级伤残。法院最后认定这伙人犯了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主犯徐李伟被判了十二年有期徒刑,还处罚了十万元罚金;其余被告被判处一年三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罚。 另一个是由王安才领头的犯罪集团。从2012年开始,王安才先后成立了几家公司,表面上搞金融理财,实际上专门放高利贷。他打着“守财奴理财”的旗号,用年化8%到18.8%的高收益来吸引公众投资。在短短几个月里,他就非法吸收了资金超过4.5亿元。钱到手后,他又以24%到36%的年利率转手放贷给自己谋利。为了逼债,集团成员不仅上门送花圈、烧香、放鞭炮、涂油漆、贴照片和发裸照视频,还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心理强制。在短短8个月里,他们发放了297万元的高利贷,非法获利110万元。作为财务主管的黄惠萍和陈露,明明知道资金用来放高利贷还是提供记账和转账帮助,甚至用自己的银行卡来处理往来资金。法院认定王安才等人犯了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和聚众斗殴罪;黄惠萍和陈露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后,王安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其他被告则分别被判处一年七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这个月5月27日,儋州法院去了琼中还有白沙两地公开宣判了这两起案件。法庭里一共坐着17名被告人。他们因为多罪并罚而分别被判处长达十八年或者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实刑,还有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这个清零攻坚行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全省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启动以来,儋州法院全力推进15件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目前已经审结了8件48人案子,其中有5件是36人的主团伙案件。法院用高效的审判节奏向黑恶势力亮剑,为平安儋州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