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驾新疆玩32天没签合同被判赔2600元

深圳的张某在网上发了个去新疆玩32天的帖子,行程从深圳出发一路自驾,费用大伙儿一起平摊。新疆那边的乌孙古道是徒步的重头戏,本来大伙儿都商量好了,结果到那儿的时候,同行的赵某因为身体扛不住,直接没去集合点报到。 张某看着这人突然跑了,心里觉得不对劲儿。他在发帖子的时候就发了一份免责声明,上面说得明明白白,谁要是想提前走就得先打招呼,还得自个儿负责后头的事儿。赵某当初看了没说啥,现在默认答应了。 结果赵某一声不吭就把行李取走了,剩下的行程也不跟了。这一来搞得大家的计划全乱套了,张某不得不改变主意。他本来打算开车回去,现在只能坐火车托运车子回深圳。这一折腾下来,原定的9天时间没了不说,还多出了机票和托运的钱。 张某回来后找赵某算账没成,一气之下就把他告到了法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这事儿没签正式的合同纸,可根据张某发的帖、微信聊天记录还有那份声明来看,大家确实是有个口头的约定要一起去玩费用均摊。 法院还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和第五百零九条,说做人做事都得讲诚信守规矩。赵某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半路跑了,这明显是不守信的表现。 这种行为直接把原本大家要一起玩的目的给破坏了,张某不得不改变返程方式还亏了钱。最后法院看双方没说清楚提前走人得赔多少钱,也没法证明所有损失到底有多少。综合考虑了一下实际情况和赵某的违约程度,法院判了赵某赔2600元就完事了。 法官建议大家以后出去玩最好把行程、费用、责任这些都说清楚写在合同上。如果实在没法签合同,也得用手机或者电脑记录下来留个底。大家可以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看看有没有适合的模板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