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草案正在提交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审议吸引了广泛关注,重点是如何提升生态效益和民生福祉。在9月9日的北京,中新社记者李晓喻和谢雁冰报道了这个消息。参与者讨论了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给国家公园赋予全民公益性。国家公园涵盖了很多乡镇,如何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促进绿色发展和改善民生成了共同难题。草案规定了国家公园内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不得超过现有规模和利用强度,超出的情况可能面临罚款。李海生提出,旧房翻新属于应该允许的情况,他认为这个规定难以实施。彭清华表示深山老林中的居民要通路、通电、通自来水这些必要发展也会超出原有规模和利用强度,所以不能把这些发展视为违法。他建议相关条款修改为“超出合理规模和利用强度”。李纪恒指出草案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他还建议明确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吕忠梅建议增加提起公益诉讼的规定,明确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沈金强注意到草案中关于经营性服务机构的选择和竞争方式的规定。他建议增加对特殊人员免费服务的要求。张庆伟建议增加无障碍建设内容。国家公园法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变得比较成熟了。鲜铁可指出草案涉及多个主体责任和职责问题,需要细化法律条款加强落实力度。娄勤俭认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调。郑建邦表示草案规定处罚未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应细化标准增强明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