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王某把自家祖传的孔雀绿釉镂空雕天球瓶给了某拍卖公司,让对方帮忙展览和拍卖。王某给这个花瓶定了个70万元的最低成交价,还给了拍卖公司1.02万元服务费。一个月后,拍卖会在香港举行,结果流拍了。最高的竞价才32万元港币,折算下来差不多28万人民币。拍卖公司没问过王某意见,就把花瓶当“月饼礼盒”给快递寄回了,只给保了价2万元。 没想到路上花瓶摔碎了。快递公司赔了王某2万元,可花瓶碎片都回收了,没法做鉴定知道它到底值多少钱。王某觉得损失大,就把拍卖公司告到吴中法院,想让对方赔28万多块钱,还要把服务费1.02万元退回来。 法院觉得,协议里说了东西交给拍卖公司保管就得保证安全。这瓶子易碎又值钱,专业机构应该清楚这些。虽然协议没写怎么退回去,但随便用普通快递寄这么贵重的东西,就是没尽到责任。拍卖公司说是按王某要求寄的,但拿不出证据,所以责任得他们担。 至于赔多少钱,没法做鉴定的话合同里写的70万元保留价也只能参考。那个拍卖会上的最高32万港币成交价才是市场价的客观反映。王某已经拿了2万的理赔款得减掉。最后判拍卖公司赔26万多块钱。至于服务费不退了,因为他们确实提供了服务。 一审下来拍卖公司不服上诉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子的裁判文书是徐晓安记者写的报道里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