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规则6月起调整:换证周期延长、跨省通办加速落地、证书互认提效

特种作业人员关系到生产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1月15日举行的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介绍了新修订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该规定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十大类54个工种,覆盖全国1800多万名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从业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必备凭证,其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便利性直接影响产业发展效率和从业人员权益。

新修订规定针对现行管理中存在的不便之处进行了系统优化。

在复审换证制度方面,新规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周期从每3年一次调整为每6年换证一次。

这意味着2026年6月1日以后需要复审的证件,将按照新规定不再进行复审,到期后直接按要求换领新证。

这一调整既保证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又大幅降低了从业人员的往返办理频率和时间成本。

针对考试不合格问题,新规取消了原有的重新培训要求。

对于已完成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从业人员,理论考试次数不再受限,实际操作考试次数由原来的1次增加至5次。

即使经过5次实际操作考试仍未合格,重新报名参加理论考试时也无需再参加培训环节。

这一改革有效减轻了从业人员的经济负担和时间压力,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在地域限制方面,新规深化了"跨省通办"改革。

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了原有的户籍所在地或从业所在地限制。

这一举措适应了劳动力跨地域流动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对于流动性强的建筑、电力等行业从业人员而言,大幅提升了办事便利度。

在学历要求方面,新规进行了适度调整。

综合考虑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不再强制要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从业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这一改变既体现了对现有从业人员多样化背景的尊重,也为产业吸纳更多劳动力创造了条件。

证书互通互认是新规的重要创新。

新规明确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报考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以直接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同时,应急管理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推进电工、焊工等证书的互通互认,最大程度方便从业人员跨部门、跨领域的职业发展。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反映了应急管理部门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态度。

通过降低制度性成本和办事成本,有助于提高产业整体效率,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特种作业领域。

从三年一审到六年一换,从属地管理到全国通办,这场涉及千万劳动者的制度变革,既是"刀刃向内"的行政改革,更是对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精准回应。

当焊花闪烁的工地与电网交织的厂房里,劳动者不再为证件奔波,中国制造的人才基石必将筑得更牢。

新规实施效果如何,仍需观察执行环节的落地细节,但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已然为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因子。